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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行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实施防卫行为的目的,必须是为了保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法侵害。

    防卫行为必须针对不法侵害行为。

    防卫行为必须是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

    防卫必须针对实施不法侵害者本人。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正当防卫不能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的损害。

    防卫过当具有以下主要特征:

    必须是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这里所说的“必要限度”是指为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需的防卫强度;“明显超过必要限度”是指一般人都能够认识到其防卫强度已经超过了正当防卫所必需的强度,也就是应当以防卫行为是否能制止住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限度。

    对不法侵害人造成了重大损害。这里说的“重大损害”是指由于防卫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人身伤亡等严重后果。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个公民都应积极采用这一权利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因采用正当防卫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防卫过当致人轻伤如何判

    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防卫过当致人轻伤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刑法》的规定,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防卫过当认定标准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的客体是不法侵害人的人身权利,即不法侵害人依法受刑法保护的生命权和健康权。

    防卫过当的客观方面是防卫行为明显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限度,并且造成了重大损害。首先,防卫过当的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要正确理解“明显”含义二字,应具体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

    1、防卫行为大大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必须的范畴,例如:防卫人采取击伤不法偷窃者就是以制止偷窃这种不法侵害为限度,但如果采取了杀死偷窃者这种情况就超越防卫目的和防卫尺度,就应属于“明显”范畴。

    2、防卫强度大大超出了性质一般的不法侵害的强度。这主要应从防卫人所采用的防卫手段的强度与不法侵害行为的性质等因素对比来判断。另外,防卫过当的防卫行为造成了重大损害结果,防卫结果是否构成“重大损害”,是区分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主要因素,正当防卫与不法侵害是完全对立的,不造成不法侵害人一定的损害,是不足以制止不法侵害的,超过必要的限度,致人重伤死亡的,就是造成重大损害。

  •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防卫过当是指防卫行为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形。所谓防卫过当是指正当防卫行为超越了法律规定的防卫尺度,因而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情况。在鼓励公民更好地利用防卫权,保护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秩序方面,有其积极的意义。  中国《刑法》第20条第3款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 二、防卫过当为什么不是不正当的

  • 防卫人进行防卫是为了使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损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目的是出于反击和制止正在实施的不法侵害,这是防卫过当的前提条件。意思是,防卫过当符合正当防卫的前四个条件,及正当防卫基本的前提条件、时间条件、对象条件和主观条件,只是没能符合正当防卫的第五个条件。而防卫过当应当具备正当防卫的四个条件,缺少其中一个就成了其他违法犯罪行为,如挑拨防卫、假想防卫、防卫不适时、防卫第三者等。这些防卫没有正当防卫的主客观基础,其本身是非法行为,构成犯罪的,应按刑法规定的罪名定罪处刑。

  • 防卫过当是出于防卫的目的,但是防卫行为却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了重大损害。所以说此防卫行为具有不正当性,这也说明了防卫过当的本质特征。


  • 三、防卫过当的特点,其在客观方面具有防卫过当行为且造成一定的损害结果;

  •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第二,其主观上具有罪过心理。是否防卫过当直接影响到定罪量刑的问题,所以,划分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的关键地方就在于其主观要件和客观要件上。现阶段,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规定:“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条文本身问题并不大,但是在实际的运用中,却给执法人员带来很大的空间去自由把握,这对于法律的严格性来说,并不是个好事。空间太大,会让执法人员无从下手。下面,从其构成的四要件谈论,分析其中存在的不足。


  • 正当防卫和防卫过当的主要区别

    正当防卫,是对危害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正在实施侵害的行为采取不超过必要限度的制止性的损害行为。所谓正当防卫过当,是指采取的制止性行为明显超过了必要的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的重大损害的行为。

    “不超过必要的限度”,是指以制止不法行为的状态为限度,不法侵害状态已处于结束状态,危险状态已消除。如:某人持刀行劫,被劫人自卫反抗,将行劫人打翻并夺下其所持之刀,刺伤行劫人,行劫人的不法侵害已被制止,不法侵害状态和危险已处于结束,制止行为的损害到此为止,为“不超过必要的限度”。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对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正当防卫人应当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是法律赋予公民的合法权利,每个公民都应积极采用这一权利与犯罪行为作斗争,因采用正当防卫维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和他人人身、财产权利而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刑法在量刑时会依法予以减轻或者免予处罚。

    二、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刑法》 第二十条规定,为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中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无限正当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仍然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什么是防卫过当和正当防卫

  • 三、防卫过当的法律性质

    在大陆法系,防卫过当到底属于违法阻却事由还是责任阻却事由存在争议。

    责任减少说认为,由于防卫过当不是正当防卫,因此不存在违法性阻却事由,也即具有违法性,但由于防卫过当是在紧急状态下实施的,防卫人受到不法侵害者的心理压迫,因此不能给予强烈的非难。也就是说,防卫过当的违法性与一般犯罪的违法性没有区别,只是责任不同。如果彻底坚持责任减少说,就重视主观上的陷入紧急状态是事实,就可以减免刑罚;反之,如果以积极的意思造成过当结果,则不认为**减少,即使存在紧迫的不法侵害,也不能减免刑罚。

    违法减少说认为,防卫过当虽然不完全符合正当防卫条件,但与一般的法益侵害行为不同,而是针对紧迫的不法侵害防卫正当的利益,因此,防卫过当的违法性就减少了。违法减少说虽然能说明对防卫过当的减轻处罚,但不能说明对防卫过当的免除处罚。违法减少说认为,在防卫过当的场合,不仅违法性减少了,而且责任也减少了,这就是刑罚的减免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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